近日,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一海鲜大排档吃饭,总共消费了930 9元,收款时却被反向抹零收取了931元。...
经历一番管理风波之后,ARM在中国的分支安谋中国逐渐安稳下来,但是5月18日,神秘冒出的莲鑫集团公告称...
2020年,比亚迪发布了刀片电池,因其成功通过了国内最严苛的针刺测试不起火,一时间名声大噪;而且在安全...
越来越多年轻朋友开始买扫地机器人了,不仅如此,他们还专挑贵的买。在《一点财经》的调研中,有不少90...
中新网上海5月12日电 (记者 李姝徵)记者12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,当日,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、奉贤区人民法院、松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3起涉疫情诈骗案件进行宣判。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不等,并处罚金1000元(人民币,下同)至6000元不等。
假借团购之名敛财,诈骗所得用于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”
4月7日,被告人龚某某从山姆会员商店工作人员处获悉社区团购信息,4月7日至9日,龚某某隐瞒山姆会员商店要求的团购流程、其预收资金的真实用途等信息,通过微信等方式,在社区居民的微信群内发布团购信息,并在微信群内谎称已预留足额团购套餐,还向山姆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社区证明,假借团购之名向参团居民预收钱款。
4月7日起,龚某某在收到李某等参团居民的钱款后,即将款项提现后充值至“虚拟货币交易平台”,犯罪数额共计2.2万余元,涉及被害人40余名。截至本案审理阶段,龚某某已将全部赃款退缴到位。
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龚某某犯诈骗罪,鉴于其在庭审中否认主要犯罪事实,综合其犯罪事实、情节和后果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罚金6000元,在案违法所得2.2万余元将于案件生效后及时发还被害人。
标签: